【招标公告】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先行标段桩基检测计划拟邀请公示
【招标公告】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先行标段桩基检测计划拟邀请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台州市 | 采购单位 | 甬台温高速公路(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先行标段桩基检测计划拟邀请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询比采购邀请书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原材料外委检测,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先行标段桩基检测计划,预算金额:41.987万元。
2、采购内容和范围:本次采购设 1 个标段(合同包),采购范围如下:
3、þ服务期限: 2023.11.21-2026.10.25
4、þ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及时开展检测工作,及时完成检测任务,提交技术服务报告,并保证检测质量。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þ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þ(1)资质要求: :①本次询比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 (或个体工商户);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的检测机构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员要求、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要求、开展质量检测的技术能力、试验检测场所及环境要求管理体系状况、质量检测业绩和信用等基本条件。
②投标人的检测机构资质应为综合乙级或者综合甲级。
③财务要求:
合同包件要求报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20 万元 ,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或个体工商户)
④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⑤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己的仪器设备、检测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
þ(2)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þ(3)其他要求: /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4、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11月23日00时至2023年11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1月25日23时59分。采购人将于2023 年11月27日23时59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23时59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时00分。
6、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11月29日23时59分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平台在线确认是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视为放弃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先行标段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5标试验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2、监督部门: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浙江交工大桥
分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 址: 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3楼/杭州市滨江区江陵
路2031号钱江大厦12楼
电 话: 0571-87669555/ 0571-87669561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单位公章)
日 期:2023 年11月21日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原材料外委检测,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先行标段桩基检测计划,预算金额:41.987万元。
2、采购内容和范围:本次采购设 1 个标段(合同包),采购范围如下:
合同 包件 | 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SYSZJ | 超声波检测桩基完整性(3管) | / | 根 | 476 | 甬台温改扩建先行标段 | |
SYSZJ | 低应变法检测(桩径≤120cm) | / | 根 | 247 | 甬台温改扩建先行标段 |
3、þ服务期限: 2023.11.21-2026.10.25
4、þ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及时开展检测工作,及时完成检测任务,提交技术服务报告,并保证检测质量。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þ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þ(1)资质要求: :①本次询比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 (或个体工商户);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的检测机构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员要求、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要求、开展质量检测的技术能力、试验检测场所及环境要求管理体系状况、质量检测业绩和信用等基本条件。
②投标人的检测机构资质应为综合乙级或者综合甲级。
③财务要求:
合同包件要求报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20 万元 ,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或个体工商户)
④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⑤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己的仪器设备、检测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
þ(2)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þ(3)其他要求: /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4、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11月23日00时至2023年11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1月25日23时59分。采购人将于2023 年11月27日23时59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23时59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时00分。
6、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11月29日23时59分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平台在线确认是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视为放弃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先行标段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5标试验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2、监督部门: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浙江交工大桥
分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 址: 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3楼/杭州市滨江区江陵
路2031号钱江大厦12楼
电 话: 0571-87669555/ 0571-87669561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单位公章)
日 期:2023 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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