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壶镇镇明新村(石明堂、下新屋)、桃源村(上田、五丰)城镇管网延伸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壶镇镇明新村(石明堂、下新屋)、桃源村(上田、五丰)城镇管网延伸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丽水市 | 采购单位 | 缙云县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丽水一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壶镇镇明新村(石明堂、下新屋)、桃源村(上田、五丰)城镇管网延伸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锦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壶镇镇明新村(石明堂、下新屋)、桃源村(上田、五丰)城镇管网延伸工程
招标序号: 缙招标XSL2023-25
招标单位: 缙云县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年 11 月 21 日
招标代理机构: 丽水一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
中标候选人: 锦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经理: 郑旭敏 证书号码: 浙2332021202327174
预中标价:大写 贰佰叁拾陆万壹仟壹佰贰拾肆元整(¥:***.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 22日至2023年11月 27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3830
公示单位:缙云县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单位: 缙云县水利局
2023年 11 月 22日 2023年 11月 22日
壶镇镇明新村(石明堂、下新屋)、桃源村(上田、五丰)城镇管网延伸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工程名称: 壶镇镇明新村(石明堂、下新屋)、桃源村(上田、五丰)城镇管网延伸工程
招标序号: 缙招标XSL2023-25
招标单位: 缙云县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年 11 月 21 日
招标代理机构: 丽水一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
中标候选人: 锦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经理: 郑旭敏 证书号码: 浙2332021202327174
预中标价:大写 贰佰叁拾陆万壹仟壹佰贰拾肆元整(¥:***.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 22日至2023年11月 27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3830
公示单位:缙云县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单位: 缙云县水利局
2023年 11 月 22日 2023年 11月 22日
壶镇镇明新村(石明堂、下新屋)、桃源村(上田、五丰)城镇管网延伸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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