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国企)关于安吉县天荒坪镇“五彩共富路”农村公路提升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湖州市 发布日期:2023-11-21

【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国企)关于安吉县天荒坪镇“五彩共富路”农村公路提升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湖州市 采购单位 安吉县两山生态资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安吉县天荒坪镇“五彩共富路”农村公路提升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两山生态资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浙江安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安吉县天荒坪镇“五彩共富路”农村公路提升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HZSY20231120
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和要求
控制价(万元)
1
安吉县天荒坪镇“五彩共富路”农村公路提升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主要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范围内路基工程(含排水、防护)、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含荷载试验)、平面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照明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全部工程的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出具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和外观检查报告,并配合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检测频率按《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2019〕184号文件执行(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59
注:1、本项目控制价为59万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其他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等级证书;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拒绝转包和分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商会大厦C座22楼,供应商可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将报名资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952860244@qq.com。联系人:吴女士,联系方式:13385728189。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元):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二楼开标室(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拥军路101号);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浙江省安吉县安吉交投集团二楼开标室(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拥军路101号);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原件等有效证明)。供应商代表迟到或未携带规定证件出席开标会议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磋商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1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保证金必须按时间要求从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供应商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缴入:
收款单位(户名):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银行账号:2010 0024 3676 462
十一、其他事项:
1、投诉与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313944962@qq.com。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磋商供应商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两山生态资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浙江安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点:安吉县商会大厦C座22楼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联系电话:0572-5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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