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原花生米厂地块项目(海曙区HS18-02-04a地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市水利局)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原花生米厂地块项目(海曙区HS18-02-04a地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市水利局)比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宁波浙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原花生米厂地块项目(海曙区HS18-02-04a地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宁波浙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市水利局)”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HS-ZJBX-231116017
项目名称: 原花生米厂地块项目(海曙区HS18-02-04a地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
中介服务事项: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市水利局)
项目地点: 海曙区古林镇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东北至规划道路,南至环城南路防护绿化带,西北至薛家南路。项目总投资约136000万元,建安费约780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由安置房,保租房及其他附属用房组成。
项目总预算: 136000.00万元
服务内容: 按甲方要求提交相关方案报告书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确保总结报告能够通过该项目的水保验收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1000天
质量要求: 按甲方要求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10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110000元 ,上限:110000元
价格说明: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5.5万元,监测5.5万元,共11万元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11-16 08:55 至 2023-11-20 08:55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具有相关资质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20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浙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周俊平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海曙区科创大厦1511室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HS-ZJBX-231116017
项目名称: 原花生米厂地块项目(海曙区HS18-02-04a地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
中介服务事项: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市水利局)
项目地点: 海曙区古林镇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东北至规划道路,南至环城南路防护绿化带,西北至薛家南路。项目总投资约136000万元,建安费约780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由安置房,保租房及其他附属用房组成。
项目总预算: 136000.00万元
服务内容: 按甲方要求提交相关方案报告书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确保总结报告能够通过该项目的水保验收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1000天
质量要求: 按甲方要求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10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110000元 ,上限:110000元
价格说明: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5.5万元,监测5.5万元,共11万元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11-16 08:55 至 2023-11-20 08:55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具有相关资质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20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浙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周俊平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海曙区科创大厦15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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