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望春工业园区科华路(聚才路-联丰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研究咨询报告(市发改委)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望春工业园区科华路(聚才路-联丰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研究咨询报告(市发改委)比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宁波望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望春工业园区科华路(聚才路-联丰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宁波望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研究咨询报告(市发改委)”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HS-ZJBX-231008115
项目名称: 望春工业园区科华路(聚才路-联丰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
中介服务事项: 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研究咨询报告(市发改委)
项目地点: 望春工业园区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全长75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标准断面宽度为24m,含1×20米桥梁一座。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雨污水管、电力、给水等综合管线)及交通路灯等道路附属工程。
项目总预算: 4600.00万元
服务内容: 项目建议书编制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60天
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竞价方式: 采用【费率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48322.00元】,价格控制范围:费率范围,下限:80% ,上限:90%
价格说明: 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计费文件。最终费用以发改批复的立项文件建安费金额,并按中选单位竞价下浮率及收费文件,下浮后按实计取。如最终费用超出合同价的,超出部分不予计取。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11-09 10:58 至 2023-11-13 10:58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具有相关资质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13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望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集士港镇望春工业园区科创北路2号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HS-ZJBX-231008115
项目名称: 望春工业园区科华路(聚才路-联丰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
中介服务事项: 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研究咨询报告(市发改委)
项目地点: 望春工业园区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全长75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标准断面宽度为24m,含1×20米桥梁一座。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雨污水管、电力、给水等综合管线)及交通路灯等道路附属工程。
项目总预算: 4600.00万元
服务内容: 项目建议书编制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60天
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竞价方式: 采用【费率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48322.00元】,价格控制范围:费率范围,下限:80% ,上限:90%
价格说明: 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计费文件。最终费用以发改批复的立项文件建安费金额,并按中选单位竞价下浮率及收费文件,下浮后按实计取。如最终费用超出合同价的,超出部分不予计取。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11-09 10:58 至 2023-11-13 10:58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具有相关资质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13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望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集士港镇望春工业园区科创北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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